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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汪力发布时间:2025-09-13浏览次数:26

各位同学:

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沪教委财〔201419号)、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919号)、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教委规〔20222号)的文件精神,及研究生院《关于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额度

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在规定学制内已进行学籍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,包括响应国家政策参加西部志愿者计划、应征入伍等而延迟毕业的研究生。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,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,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
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,在读期间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,其他限定条件参考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913- 918日:研究生申报阶段;

919- 924日:学院评选阶段;

925-109日:学院公示阶段

四、申报材料及提交

1. 提交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》(附件1)。同时,附上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、论文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。佐证材料的具体提交要求,详见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》中的说明。

2.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9181700前,交至第二办公楼103104辅导员处。


附件1: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.doc

附件2: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.docx


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
20259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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