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沪教委财〔2014〕19号)、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、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教委规〔2022〕2号)的文件精神,及研究生院《关于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额度
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。
二、参评条件
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,在读期间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,其他限定条件参考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。
三、评审程序
9月13日- 9月18日:研究生申报阶段;
9月19日- 9月24日:学院评选阶段;
9月25日-10月9日:学院公示阶段
四、申报材料及提交
1. 提交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》(附件1)。同时,附上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、论文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。佐证材料的具体提交要求,详见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》中的说明。
2.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9月18日17:00前,交至第二办公楼103、104辅导员处。
附件1: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.doc
附件2: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.docx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2025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