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、第五十五条以及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上理工〔2022〕92号)第十三条、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学校拟对以下名单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。
因难于联系,现向以下名单研究生公告送达拟退学通知书。
请以下研究生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至所在学院领取并签收拟退学通知书。自本公告之日起,经过10日视为送达。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。
特此公告。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2023年11月8日
附拟退学研究生名单:
学号  | 姓名  | 学院  | 专业  | 退学原因  | 
151440011  | 于*  |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| 流体机械及工程  |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| 
151440010  | 杨**  |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| 流体机械及工程  |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| 
183770194  | 祝**  |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| 动力工程  |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| 
174770271  | 陈*  |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| 动力工程  | 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 | 


				
			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