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沪教委财〔2014〕19号)、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、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教委规〔2022〕2号)的文件精神及《2024年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第二批)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额度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第二批)的名额为博士3名,硕士12名。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,奖金一次性发放。
二、申报范围
规定学制内已进行学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2022级、2023级和2024级在读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。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。
三、申报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2、学习成绩优异,无不及格记录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;
3、政治思想表现良好,积极参加院级集体活动;
4、在校期间,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得参评:因违纪受到处分者;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。
5、已获得过历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,不可重复使用之前参评时的研究成果。已获得过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第二批)评审。
6、2022级、2023级研究生的参评材料,发表日期需早于2024年10月31日。新入学2024级研究生的参评材料,发表日期需在2023年9月1日-2024年10月31日之间。
四、评审程序
11月1日-11月2日:申报阶段;
11月3日-11月5日:学院评选阶段;
11月5日-11月11日: 学院公示阶段;
五、评选办法及材料提交
1、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(第二批)的评选办法,参照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一批的评选办法及评审小组相关解释:https://ndxy.usst.edu.cn/2024/0910/c14642a326090/page.htm
2、请在11月2日24:00前提交《能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和成绩单、论文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。逾期不候。
①成绩单通过研究生教务系统下载;
②已录用的论文提供录用证明,由导师在录用证明上签署“提供材料属实”并签名;已刊出的SCI/SCIE/EI论文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、已刊出的A类文章提供期刊封面、目录与论文首页。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2024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