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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教务:拟退学通知书送达公告

发布者:李享桐发布时间:2024-11-18浏览次数:11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、第五十五条以及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上理工〔202292号)第十三条、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学校拟对以下名单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。

因难于联系,现向以下名单研究生公告送达拟退学通知书。

请以下研究生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至所在学院领取并签收拟退学通知书。自本公告之日起,经过10日视为送达。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。

特此公告。
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
20241118

附拟退学研究生名单:

 

学号

姓名

学院

专业

退学原因

161440002

**
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
工程热物理

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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