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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评选 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发布者:汪力发布时间:2025-03-07浏览次数:14

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2025届上海理工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和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上理工[2021]96号)的有关工作精神,现将我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在规定学制内已进行学籍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。包括响应国家政策参加西部志愿者计划、应征入伍等而延迟毕业的研究生。因其他原因延迟毕业以及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。

二、评选名额

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有名额限制,我院可评选名额为38名(含博士研究生)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2. 学习成绩优异,无不及格记录,科研能力显著;

3. 政治思想表现良好,积极参加院校活动;在校期间获得至少两次校级及以上的奖项或荣誉。

4. 在校期间,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不得参评:因违纪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者;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1. 申报阶段:37-311

2. 评审阶段:312-320

3. 公示阶段:321-327

五、申报材料

1. 填写并提交能动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初审表

2.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、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纸质材料交至第二办公楼103室,学院联系人:汪老师。提交截止时间311日(周二)17:00(后续证明材料不作为评选依据)。材料不全者拒绝接收,逾期不候。

优秀毕业生评定时间紧迫,请同学们收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,同时承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,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。


附件1: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.pdf

附件2:能动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.doc

 

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
二〇二四年三月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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