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选树品学兼优的学生典型,发挥朋辈引领作用,营造良好学术氛围,结合学生学术科研、创新实践工作实际情况,现根据《上海理工大学学生“科创先锋”评选办法》(上理工[2021]99号),以及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上海理工大学学生“科创先锋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现开展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“科创先锋”候选人提名工作。
一、评选对象
具有上海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(不含国际生、港澳台学生)
二、评选条件
1.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,无不及格课程;
2.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关心国家大事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品行端正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;
3.候选人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1)以第一作者身份,发表至少两篇SCI2区及以上论文,且第一通讯单位为上海理工大学;
(2)以第一发明人身份,获得至少一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,且专利权人为上海理工大学。
(3)以第一负责人身份,在校定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至少一项级别为市级一等及以上的奖项或荣誉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学生申请
“科创先锋”的评选采取自愿申报方式,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。已获得过“科创先锋”荣誉的学生,往届“科创先锋”评选中已使用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。申请材料可参考:https://yjs.usst.edu.cn/2025/0311/c11872a336770/page.htm
2.评审与公示
根据《上海理工大学学生“科创先锋”评选办法》,学院组织遴选并确定1名硕士研究生、1名博士研究生作为提名候选人,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推荐报送校评议小组。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2025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