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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汪力发布时间:2026-09-14浏览次数:4972

各位同学:

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沪教委财〔2014〕19号)、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、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教委规〔2022〕2号)的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额度

博士研究生每生3万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在规定学制内已进行学籍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,包括响应国家政策参加西部志愿者计划、应征入伍等而延迟毕业的研究生。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,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,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
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,在读期间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,其他限定条件参考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9月14日- 9月18日:研究生申报阶段;

9月19日- 9月29日:学院评选阶段;

9月30日-10月12日:学院公示阶段

四、申报材料及提交

1. 提交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》(附件1)。同时,附上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、论文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。佐证材料的具体提交要求,详见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》中的说明。成果时间不能晚于2026年9月18日。

2.评选办法详见:https://ndxy.usst.edu.cn/2025/0919/c14378a346724/page.htm

3.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9月18日13:00前,交至第二办公楼103、104辅导员处。


附件1: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申请表.doc



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
2026年9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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